限购时间
2016年10月2日起执行。之后多次升级,目前依然限购。
限购区域
市内五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限购对象
郑州户籍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2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3、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4、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非郑州户籍
1、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凭证无效。
2、拥有郑州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其他限制
2、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3、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限购住房类型
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