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研单位、公园、动物园、演出团体等单位饲养犬只
1、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养犬数量、种类,并查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后;
3、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1、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
2、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办理地点
中原区(4个)
1、小俏皮动物医院,桐柏北路与煤仓北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电话:67511755
2、康旭宠物医院,秦岭路与颖河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电话:67651779
3、爱心旺旺宠物医院,淮河路与秦岭路交口东20米路北
电话:68668943
4、曼德宠物医院,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口东50米路南
电话:1860382088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理。
注: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
禁养名单
郑州市规定禁养犬种类:
(一)凡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二)以下50种禁养犬: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爱尔兰猎狼犬、澳洲牧羊犬、巴西菲勒犬、巴仙吉犬、贝林登梗、比特犬、边境梗、波音达猎犬、伯德梗、伯恩山犬、藏獒、川东猎犬、大白熊犬、大丹犬、大麦町犬、牛头梗、杜宾犬、俄罗斯牧羊犬、法国斗牛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格力犬、古代牧羊犬、荷兰毛狮犬、卡斯罗犬、凯丽蓝梗、可蒙犬、昆明犬、狼青犬、猎狐犬、猎鹿犬、罗威纳犬、马里努阿犬、马士提夫獒犬、美国斯塔福梗、纽波利顿犬、纽芬兰犬、秋田犬、拳师犬、圣伯纳犬、土佐犬、威玛犬、雪达犬、寻血猎犬、中华田园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此外,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也在禁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