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郑州市农村居民户口且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
本人自愿入院集中供养;
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人员
申请材料
提交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两张一寸彩照
申请流程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4、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审核;
6、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7、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8、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申请地点
申请时限及费用
1、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