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郑州收养登记工作是怎样的?郑州本地宝为您带来郑州收养登记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资格条件
1、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不会生育;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以上。
2、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收养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
4、两个以上的发现或捡拾弃婴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必须签名、按手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6、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7、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
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有效期60天);
9、收养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片2张。
(三)办理流程
以上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收养人、被收养人须亲自到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11月修正)
(五)联系电话
67178720、67186354
(六)单位地址
郑州市民政局105室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承办处室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