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享受其增加的假期; (三)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六)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假期。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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