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供应选房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和自愿退出经适房购房资格并已纳入公租房管理的家庭优先选房。
●申请公租房家庭选房程序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家庭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申请公租房单位选房程序
依据《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的顺序号,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代表单位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单位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5、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郑州市住房保障网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家庭和单位持《选房确认书》与公租房运营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后,公租房运营管理部门将委托物业公司向已选定房屋的申请家庭和单位签发《入住通知书》,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发放房屋钥匙,并交接室内设施。选房家庭和单位应当在房屋查验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