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郑州2015年公租房分配,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到这些公租房?
2015年郑州首次公租房分配,此次公租房供应对象有四类:
1、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2、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租房管理的家庭;
3、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
4、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