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年河南游泳救生员考试报考要求、考试科目、报名流程及成绩查询等,详见全文。
一、报名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2)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核。
理论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实操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展示、现场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实操考核时,考生必须通过达标项目的测试,否则不能参加后续技能考试。
三、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核时间 60 分钟。
2.理论考试内容:游泳公共卫生安全常识,游泳卫生常识,自我救助,安全标识设置,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救生器材,急救器材,救生员装备、器材的管理与保养,通信器材和联络信号的设置,救生基本技术,现场赴救,现场急救等。
3.实操考核当场进行技术展示,根据要求(标准)给予评定。
4.单项(理论考试或实操考核)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并提前到达考场等候考试。
2.笔试考试由考生自备书写工具;实操考核由考生自备泳帽和泳衣裤等游泳装备,不可带鼻夹、耳塞等辅助工具,以及脚蹼等助力工具,不准带无关物品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向监考人员或考评员询问与考试无关的问题。
五、特殊情况说明
1.实操考试现场应配备游泳救生员。
2.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溺水,施救后考试终止,实操考试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3.考试过程中,考生因身体原因主动提出无法完成后续考核,考试终止,实操考试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4.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行为,鉴定站协同考评组现场评估后,有权终止考生考试,考生实操考试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5.因以上情况判定实操考试不合格,应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中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