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相关材料。
基础条件: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上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属于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明;非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郑州市居住证;
(二)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原件;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上牌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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