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有省外人员入峡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社区(村)查验健康码,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西北旅行团传播链已波及陕西、宁夏、内蒙古、北京、甘肃、湖南、贵州、河北、湖北、青海、四川、山东等 14个省区市。入冬后,三门峡市已进入白天鹅观赏期,大批外地游客涌入三门峡,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市民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主动报告。有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峡人员,应在抵峡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若已抵峡但未能提前报告,则要在抵峡后尽快且不得超过 12 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则第一时间在峡检测,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需居家隔离,结果无异常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所有省外人员入峡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社区(村)查验健康码,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个人防护。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省、不跨市县流动不前往有阳性病例人员所在城市。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前往酒店、餐饮店、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测温、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酒店、商超、景区景点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要求。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对省外来峡游客,景区、酒店要分别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入住。近期,白天鹅陆续返回,到天鹅湖景区观景的游客增多,景区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餐饮、购物娱乐洗浴场所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大型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严格落实。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100人以上活动,超过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2021年12月底前,对已经预定的聚集性活动,能取消的取消,能缓办的缓办,对于必须举办的,严格控制规模、减少人数、缩短时间。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尚在健康监测等管控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省外入峡参加大型活动人员,需查验入会场前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一要加大高风险人员协查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区域协查专班,充实工作力量,公安、工信、通信、大数据、卫健、疾控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要合署办公,全力做好密接、次密接等高风险人员的区域协查工作,对收到的协查人员信息要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和“管控情况查清”。二要加强对省外流入人员的管控。加强对所有省外入峡人员的过滤查控,对省外人员要全面筛查,重点筛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来峡人员,充分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入峡人员在辖区内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活动轨迹,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三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的后续管理。对在入境地完成 14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检测措施,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
六、加强校园防控。各高等院校、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要主动向学校报备,学校要做好与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沟通,配合落实好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七、加强药店管理。全市各药店暂停退热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可拒绝其进入药店。
八、加强责任追究。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拒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在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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