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线上:申请人进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办事模块,提交事项办理所需材料; 线下:申请人向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件事”综合窗口或全市派出所(户籍室)大厅提出申请,提交事项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
(一)房主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
;
3、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二)房主申请本人和配偶户口迁入: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
3、房主及配偶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不显示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房主申请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入: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
3、房主及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不能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房主申请本人及配偶和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
3、房主、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不能显示父(母)子(女)、夫妻之间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房主本人不迁,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
3、房主、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不能显示父(母)子(女)、夫妻之间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房主本人写出同意某人作为户主的申请。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线上:申请人打开郑好办app,进入户籍一件事,点击购房落户进行办理。
省外户籍目前不支持线上办理!
线下:申请人向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件事”综合窗口或全市派出所(户籍室)大厅提出申请,提交事项办理所需材料。
(2)审查审核。 “一件事”系统受理后,将申请材料和办事信息推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依法审核、办理。
(3)现场领取或邮寄。
办理地址
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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