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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房贷专项扣除申报方式
2022-03-02 13:33【我要纠错】

【导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方式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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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操作指引

  徐某和刘某是夫妻,婚前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2020年选择各自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并分别报送给任职单位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经夫妻共同商议,2021年度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调整为由徐某一个人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020年徐某和刘某分别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500元,全年累计扣除6000元,夫妻两人全年合计扣除12000元。

  2021年徐某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全年累计可扣除12000元,刘某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徐某和刘某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以下操作:

       ①徐某、刘某填报2020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②徐某办理2021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修改和确认;

       ③刘某办理2021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删除和确认。

       注意: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修改,否则系统将按已填报的扣除信息自动延长至2021年。

  首先,我们来关注一下↓↓↓

       徐某、刘某新增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操作流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后,选择【住房贷款利息】;确认材料信息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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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房贷信息,录入“产权证明”、“贷款方式”、“贷款银行”、“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填写本人是否借款人信息,选择“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为【是】,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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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确认提示内容后,即可完成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采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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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由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单位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纳税人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

  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接下来,我们来学一学→

  徐某夫妻俩对2021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确认处理流程

   一、徐某办理2021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修改和确认,操作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后,点击【一键带入】,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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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房贷利息信息,点击【修改】,选择“修改设置扣除比例”,修改“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栏为【否】后,点击【确认修改】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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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核对完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屏幕右上角【一键确认】,确认提示后点击【确认】,完成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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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刘某办理2021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的删除和确认,操作如下:

  1、进入【一键带入】界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房贷利息信息,点击【删除】,确认提示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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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对完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屏幕右上角【一键确认】,确认提示后点击【确认】,完成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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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所购买住房须为中国境内住房。

  3.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2.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以在当年内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4.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取个税扣除详细信息:包括专项扣除标准、填报指南、申请流程、专项扣除政策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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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个税退税预约怎么操作?

    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 郑州个税汇算清缴时间截止日期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 郑州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开始时间+截止日期)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时候结束?

    202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日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

  •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河南什么时候开始?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办理 ,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方法(附图表)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 个税汇算清缴是怎么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办理年度汇算有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 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附流程图解)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需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点击年度汇算,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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