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郑州新郑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拓展阅读
一、限定时间
1.燃放时间为
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
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2.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
二、限定地点
1.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车站(含火车站广场)、主次干道、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涵洞、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4)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
(5)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6)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7)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8)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0)公园、绿地、景区、山林、苗圃、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11)人民路炎黄广场;新壹城综合体及学院路黄水河桥、人民路黄水河桥周边500米范围内;
(12)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2.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如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所辖乡镇(街道、管委会)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3.旅游景区、其他企业、社会团体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符合审批条件的,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燃放,不得在所在区域内个人燃放和禁放时间段燃放。
郑州春节活动专题: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烟花】获2025年河南及郑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最新消息,包括可燃时间、禁放及可燃区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等(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