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8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示。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家庭(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申请租住项目所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
(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府扶持的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引进或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事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可向市住房保障局申请定向供应。
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个人申请保障资格、定向单位拟定配租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录入“系统”程序进行。定向供应的房源由产权单位(运营机构)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统一运营管理。
《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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