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新密市春节元宵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见正文。
(一)新密市荥密路以东、密州大道以西、郑少高速以南、郑登快速路以北(以上区域含本路)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新密市荥密路以东、密州大道以西、郑少高速以南、郑登快速路以北(以上区域含本路)以外区域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3.车站、主次干道、桥梁、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5.加油(气)站、液化气站、民爆公司仓库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6.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7.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
8.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0.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11.各镇、街道环境监测站点及其半径500米范围内。
(三)严禁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周边试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属地主体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旅游景区、其他企业、社会团体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符合审批条件的,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的个人和单位不得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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